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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律师事务所与晋丰律师事务所联办案件专家论证

发表时间:2019-09-27 15:03



高铭喧 赵秉志与安博律师合影

2014年6月4日晚上,安博律师事务所与晋丰律师事务所就山西耿某涉嫌“职务侵占”疑难案件在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法律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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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教授与山西晋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晨律师


本次论证会邀请到中国刑法学泰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高铭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赵秉志;《法学杂志》资深编辑付强博士等著名法学专家。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王守亮律师,山西晋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晨律师,安博律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李升泉,市场总监分所管理协调人宋俊生,焦晓菲律师,李萍律师,王丽丽律师、主任助理李敏等参加本次论证会。

微信图片_20190927150912.jpg高铭暄教授与安博律师事务所焦晓菲律师


法律论证会由赵秉志教授主持。

赵老师首先向与会专家简单做了情况介绍,强调了论证会的规则和流程,然后主持与会法律专家就山西耿某涉嫌“职务侵占”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

高铭暄教授认为:“这种因公司对耿某有欠款,耿某将公司资产转移的行为,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争议,受民法调整,不能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高老师也生动地举例说明,如甲对乙欠有一笔100万的款项,现在甲有50万的现金由乙保管,乙将这50万转移到自己的账户里。这个行为应该是民事上的留置权行使,根本谈不上侵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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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志教授与安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升泉律师


赵秉志教授认为在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转移公司财产并且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其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合法性前提,不能认为是《刑法》第271条规定的“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的情形,应该属于民法上留置权的行使。

最后,法学专家一致认为耿某涉嫌在有合法性依据的前提下,将公司财产转移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论证在庄重、严谨、和谐的氛围中圆满结束,大家留影纪念,赵老师并向与人员赠送了自己编写的图书。

这是安博律师事务所组建重大疑难案件事务部之后与外地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的又一个典范。  

山西晋丰律师事务所,山西晋丰律师事务所是山西省居于领先地位的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晋丰律师事务所以企业投融资法律服务为核心,兼及公司法律顾问、房地产、大型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晋丰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律院校,多数获得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晋丰律师在金融证券、房地产、大型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方面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和很高的知名度。

微信图片_20190927150925.jpg赵秉志教授与安博律师事务所李萍律师、王丽律师合影

安博律师事务所,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2005年成立,总部北京,分所上海、天津、成都、郑州、合肥分所,始终崇尚“和贵、鼎信、分享、共赢”理念,秉承“尊重律师、满意客户”文化,坚持“规模化、专业化、职业化、品牌化”发展方向,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国际化商务律师事务所。安博律所的办公区位于北京CBD核心区国粹苑。安博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事务部推出重大疑难案件三位(法律专家论证会、新闻媒体发布会和模拟法庭)一体解决方案,陆续为各地分所及其他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同举办法律专家研讨会,明显提高了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越来越受到委托人的认可。

安博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事务部将与合作律师事务所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并共享论证会及三位一体解决方案最新成果,更多信息请专注安博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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