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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秀丽:新税制下企业及企业家的税务风险及其应对

发表时间:2019-01-13 23:57

一家企业,从注册成立开始就一直和“税”在打交道,一家企业缴纳多少税,和这家企业的经营范围、企业注册地、税务筹划顶层设计等具有重大关系,税收环境的变化给企业也会带来历史性变化。因此,企业的税收架构设计变得尤为重要。

2018年,金税三期和CRS的推进,使众多企业及企业家们被税务局点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公开的去年和今年的税务稽查数据显示,在2017年的11月,海淀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只有3起;而2018年的11月,海淀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就达到21起。仅仅是一个月的涉税违法案件量,今年比去年增长了足足7倍。这不得不引起大家的警醒。为何今年企业的风险如此之大?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文中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金税三期系统的应用,本来从1994年税务总局推行金税一期,到2001年实行金税二期,再到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完成金税三期并在全国推行,金税期间的进阶并没有在税务界掀起特别大的波澜,但是因为国地税合并政策在今年开始实行,该政策依托于金税三期的大数据支持之下使企业税务在国家面前更加一览无余,通过“以票控税”的思想,建设了一个“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的征管工具,将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五证合一,使全国所有发票信息集中到金三系统之中,并在开票软件上增加了商品编码,跟踪监控发票的轨迹,对每一家企业的实际发票信息与报表信息进行对比,对于企业税务异常的进行预警,从而引发了上文提到的税收违法案件暴增的现象。

以前没有发生真实业务,买假发票、黄金票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销项税的行为一直是企业墨守成规的节税方式,自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这些行为很快就被金三系统排查出来,导致企业要补缴巨额税款,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那么,新税制下企业和企业家们存在哪些风险呢?

一、企业社保和工资的风险

2019年1月1日开始,社会保险费并入税务部门征收,纳入金税三期系统中,这样的话,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表信息、个人所得税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以及企业所得税信息等都由税务部门这一个部门来进行核查。企业员工的社保就必须合规缴纳,不然很有可能被税务部门进行预警。

然而,中国企业大部分成长过程都是从不合规到合规的过程,俗话说:“任何企业都多多少少存在一点原罪。”企业要发展必须先保证能够生存下来,才有能力给员工们发放工资社保等福利,再加上中国当下经济不景气,很多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真正能够合理合规地缴纳税款,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其实很少很少,所以很多企业为了减少自己的经营压力,就另辟蹊径少缴或不缴社保,比如1、用补贴代替,不给员工上社保;2、给所有员工缴纳最低挡的社保;3、只给一部分员工缴纳社保。但是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的话,就从源头上断绝了企业的这种做法,如果企业再通过这些办法不缴或少缴,不仅有可能让员工抓住机会索赔,更有可能引起税务部门的注意,从而增大自己的营业风险。


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核查某家企业的“账实”差异,发现这家企业毛用他人身份信息,采取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鹤山市税务局对该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虚列人员、分解工资是企业逃避代扣代缴义务的一种常用手段,但是国地税合并之后,税务稽查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企业及个人所有的收入、支出都在税务部门的监控之内,尤其是人员是否真实、工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以及免税所得是否合法等方面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也是企业的重要风险点。


二、企业发票管理的风险

金三系统上线后,企业税负偏低,金三系统会自动预警,预警后税务局稽查部门就会对预警的企业进行评估稽查,他们大部分是因为胡乱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税款,导致企业的发票进销数据在金三系统中比对不通过,被查出问题的企业除了交回抵扣的税款,还需要承担漏交税款0.5-5倍的罚款以及每天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因此税务部门对发票的监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严格,纳税人开具的每一张发票,包括普票和专票,开票数据都会通过开票系统实时上传到开票系统并上传到国税局底账系统,因此企业的发票管理风险也大大增强。


三、企业税务管理的风险

金税三期系统下,企业主要通过了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几个方面进行检测并判断异常,税务局的目的是避免偷漏税发生,而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少缴税。当国家政策出台以及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我们如果不改变我们企业的税务管理方法,企业将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税务环境的变化有时候给企业带来的是存亡问题。所以像那种总体经营不合理、具体业务违反常规、财务数据指标异常以及列入随机抽查对象的异常的企业,是税务稽查的重点企业,也是高风险企业。


那么,我们如何应对税务风险呢?

一、规范化处理是税务筹划的核心

企业之所以能被金三系统自动列入预警状态,是因为企业部分业务不合规,所以,若要完全的杜绝税务风险,那就需要完全的合规,使报送给税务机关的各项财务数据逻辑合理,使会计处理税务更加规范化。


二、合理合法的避税

我们多关注国家以及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家企业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当自己享受到国家合法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大大地降低风险,给自己减负。有一些避税通道比如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利用避税地、利用定价转让、利用费用分摊、利用租赁以及顶层架构设计等,通过这些举措,是企业合理合法地享受到国家的减税免税政策。比如2018年4月25日,国家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

1、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财税〔2018〕54号2018年5月7日)

2、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以上两项措施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4、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5、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前述三项措施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财税[51号]5月7日)

6、 从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财税[2018]50号5月3日)

7、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采取以上7项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


三、理智的应对税务稽查

在中国的环境影响下,很多企业负责人因为缺乏这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一遇到税务稽查或者行政机关的检查,自己就慌了,企业可能没问题的,只是常规的检查,或者有嫌疑,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就开始找人找关系,想要低调化解这件事情,其实我们大可不必这样。因为我们作为纳税人也具有我们的维权工具,在调查期间合理的陈述申辩以及聘请律师等人员进行从中查明,充分地运用听证、行政复议、诉讼等维权途径反而能使我们光明正大的把这个误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