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业绩
部分常年法律顾问、并购重组、资本市场等非诉案:
2023-2025年担任垡头街道村居法律顾问。
2023年受聘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朝阳第五离职干部休养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022年5月受聘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就其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书项目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2021年9月受聘于中国人民解放军93428部队,担任其住房清理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
2021年4月受聘于北京华创空港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担任其股权顶层设计基于股权激励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
2021年3月受聘于优宏硕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其股权收购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
2020年3月受聘于中国人民解放军93428部队,担任其外聘员工裁员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
2018年7月,受聘于北京华创众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其公司收购专项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
2021年3月受聘于北京华创空港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2021年4月受聘于北京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2020年受聘于华夏同创建设有限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受聘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朝阳第七离职干部休养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018年5月,受聘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016年受聘于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八九八创新空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015年受聘于中部战区空军后勤部常年法律顾问
部分重大商事纠纷案例:
2025年3月30日接受江苏苏响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二审代理人,在与河北嘉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棍子,河北农兴智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田宗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进行了有效代理。
2024年8月20日,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朝阳第五离职干部休养所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在其与赵子凤、北京中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4年7月10日接受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中,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4年7月8日接受江苏苏响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与河北嘉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京硕泰达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有效代理。
2024年4月20日,接受北京京硕泰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北京市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多运联买卖合同纠纷中,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4年4月20日,接受北京京硕泰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北京市多彩压型板有限公司、多运联买卖合同纠纷中,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4年1月8日接受江苏苏响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北京京硕泰达贸易有限公司与河北新发地嘉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响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棍子买卖合同纠纷任纠纷案申诉听证程序,进行了有效代理。
2023年10月5日接受天津宏德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罗振海诉天津宏德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纠纷案中,在一审成功调解,未承担任何的赔偿费用。
2023年8月27日,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朝阳第五离职干部休养所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在其与部队文职干部宫殿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取得胜诉裁决。
2023年7月28日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3428部队的委托,担任一二审代理人,在其与北京金星昌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取得发挥重审的效果。
2023年7月28日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3428部队的委托,担任一审代理人,在其与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一审调解成功。
2023年6月12日接受中国航空港建设计时工程总队的委托担任一二审代理人,在其与承德机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均获胜诉。
2023年3月24日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朝阳第七离职干部休养所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在其与王京萍相邻日照采光纠纷中取得胜诉判决。
2022年7月5日接受齐玉梅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贾旭、李昌隆保定盛天人环、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晓宇、程艳霞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中通过一审、二审取得发回重审的理想效果。
2022年5月4日担任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其与雪球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中,在一审中取得和解的理想结果
2022年5月4日担任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其与雪球(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中,在一审中取得和解的理想结果。
2021年11月24日担任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其与北京首开亿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慧远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二审阶段取得理想的判决。
2021年10月21日接受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伊力特(北京)国际文化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告服务合同纠纷中取得胜诉判决。
2021年9月24日接受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上海比酷广告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中,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1年9月9日接受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衡水市橡胶总厂定做合同纠纷中取得胜诉判决。
2021年5月10日接受顺平县双龙山公墓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顺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依法撤销顺平县行政审批局做出的顺行审撤字(2021)1号顺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撤销顺平县双龙山公墓有限公司的决定,复议请求得到支持。
2021年3月8日接受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上海比酷广告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一审、二审均胜。
2021年1月12日接受王芳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王世宇、韩月蓉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取得一、二审胜诉判决。
2021年1月4日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朝阳第七离职干部休养所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在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所有权确认纠纷中取得胜诉判决。
2020年12月28日接受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马鸿雨、北京金飞天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取得一审胜诉判决。2020年11月15日接受陈最初、刘兆彦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在其与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在一审中取得和解的结果。
2020年10月20号担任杨雪时 的代理律师,在其与北京宸泽婚姻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中,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取得仲裁胜诉裁决。
2020年5月15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3428部队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与周长军、段永新、河北雪龙建筑园林公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取得一审、二审胜诉,挽回巨额损失。
2020年5月10日接受顺平县双龙山公墓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顺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依法撤销顺平县行政审批局做出的顺行审撤字(2021)1号顺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撤销顺平县双龙山公墓有限公司的决定,复议请求得到支持。
2020年4月24日接受无锡聚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北京印象笔记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中一审和解的理想结果。
2020年4月7日接受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启丰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中一审达成和解的理想结果。
2020年4月7日,接受郭元初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北京锦麟盛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取得胜诉的仲裁裁决。
2019年12月4日担任杨凤军的代理律师。在其与魏琦的离婚诉讼中,通过三次诉讼取得离婚的最终结果。2019年12月20日代理张晶磊与北京中城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取得胜诉判决,返还房屋买卖款及违约金共1000多万。
2019年6月26日担任秦皇岛金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其与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取得胜诉的裁决。
2019年6月14日接受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与周维海、曹旭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取得一审胜诉。
2019年5月20日接受北京比库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丁俊华增资扩股合同纠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取得胜诉的仲裁裁决,在与其撤销仲裁裁决案中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中均取得胜诉的结果。
2019年4月4日接受关峰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在其与武清石各庄镇石北村村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中取得胜诉的判决。
2018年11月25日担任薛磊的代理人,在其与夏晖、薛辉、薛静、薛晓梅、第三人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中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取得胜诉判决。
2018年10月29号接受犯罪嫌疑人张世芳的委托,担任其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人。
2018年7月11日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保障部的委托,在其与北京世纪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取得和解的期待结果。
2018年5月27日担任贾文、孙晓蕾的代理人,在其与中联硅谷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定向投资理财合同纠纷,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取得胜诉裁决
2018年5月7日接受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的委托担任在理人,在其与崔俊爱、曹旭东买卖合同纠纷中,通过一审、二审、再审、重审,取得完全的胜诉判决。
2017年6月26日接受李龙花的委托,在其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中取得胜诉判决。
2016年8月10日接受董永利的委托,在其与周永利、马超英的生命健康、身体权纠纷案中取得胜诉判决。
部分重大刑事案件:
2025年3月26日接受王永双的委托担任郭利键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侦查阶段辩护人,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2024年12月28接受王涛的委托,担任王德奇合同诈骗罪侦查阶段辩护人,2025年1月28日成功取保候审。
2024年2月28接受吴全东的委托,担任其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审辩护人,2025年4月15日,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裁定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2023年11月1日接受杨恩的委托担任杨立国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一案的侦查阶段的辩护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
2024年7月5日接受夏梦迪的委托,担任夏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二审辩护人,二审维持原判。
2023年3月27日接受姜爱民的委托,担任郭燕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成功取保护审。
2021年7月19日接受刘自立的委托,担任刘家有故意杀人罪一案的法律顾问,山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
2019年7月3日接受何康的委托,担任何荣一审阶段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职务侵占罪、逃税罪、寻事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的法律顾问,法院只判决何荣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8年10月30日接受委托人张士宁的委托,担任张世芳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曾担任2场重大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法律专家论证会陈述律师。